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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网吧”建设工程的意见(苏文市〔2016〕29号)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以下简称上网服务行业)创新升级工作,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上网服务场所)改变环境面貌,引入先进业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崭新形象,根据《文化部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文市发〔201442号)、《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厅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文〔20166号)有关要求,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绿色网吧建设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实现有效监管,主动服务,良性互动;重视保护企业信誉,激发企业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的内生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鼓励创新,促进发展。

二、目标任务

推进上网服务场所创新经营方式、丰富经营业态,探索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向乡村延伸服务,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落实行业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水平,营造“环境舒适、消费放心、内容健康”上网服务场所,树立现代服务业新形象,促进全省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十三五”期间,全省每年评估确定100家“绿色网吧”,通过示范、宣传、引导,推动上网服务行业向经营规范、配置科学、运用广泛、便民周到、社会美誉度高的方向发展。

三、主要内容

全省“绿色网吧”建设工程包括:

(一)推动上网服务场所制度化建设。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细化上网服务场所各管理环节,强化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构筑有效的内控监督机制,依法治网、依法上网,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市场环境,让上网服务场所经营活动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引导上网服务场所服务环境建设。营造适应现代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水准的上网服务环境,上网服务场所的各项配置要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格落实场所内禁烟要求,杜绝“脏、乱、差”,确保信息装备先进、场所明亮舒适,各项服务设施符合相应的标准,实现服务环境的持续优化和升级。主要包括:服务基础环境规范、服务环境卫生规范、服务环境管理规范和保障人员素质规范四个方面。

(三)倡导上网服务场所转变经营方式。开展多元经营和特色个性化经营,进一步提高上网服务场所服务功能多样性,成为适应不同年龄层次、职业人群,具有上网、工作、社交、休闲、娱乐、竞技、远程教育等多种功能融合发展的新型场所,实现服务群体和用户结构多元化,创造营业场所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引入上网服务场所,将经营性上网服务与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公共图书馆流通点、书报刊借阅等有机结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站。开辟社区网络代购、教学培训等业务,使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成为当地“网络文化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绿色网吧”建设工程由省文化厅组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绿色网吧”的评定工作由省网吧协会组织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网吧”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组织推进。要把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具体任务进行分解,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要积极做好政策引导,更好地推进、指导各地管理部门和企业开展好建设和评定工作,以“绿色网吧”建设工程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省文化厅将把“绿色网吧”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综合执法考评工作。

(二)做好评定工作。省网吧协会按照“绿色网吧”建设工程总体要求,制订出台评定办法、评选标准、评分细则等。各设区市、省管县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绿色网吧”评定的申报审查工作,按时将当地“绿色网吧”候选场所相关材料报省网吧协会。各设区市、省管县每年上报的“绿色网吧”候选数量不少于所在辖区上网服务场所总数的1.5%,其中不少于2家乡村上网服务场所示范点。省网吧协会根据各地上报的候选场所,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场所抽查等方式评定出“绿色网吧”。

(三)强化沟通协调。各地要建立健全与工商、公安、电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推进“绿色网吧”建设工程。要齐心协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绿色网吧”建设工程的强大合力,为“绿色网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绿色网吧”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要根据不同阶段分别确定相应的宣传内容,对场所的提升转变进行典型宣传、示范引导,宣传覆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

(五)依法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绿色网吧” 申报评定工作的过程监管,防止出现一边申报、一边违法的负面影响。对发现上网服务场所不符合申报要求、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激励企业参与。各地对符合条件的“绿色网吧”可纳入小微文化企业支持范畴,在创新、融资、人才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绿色网吧”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成绩突出的,可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表彰范畴。利用环境、地域、设施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支持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服务,扩大消费人群,

(七)发挥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依法维护行业权益,推动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困难,关注业内新动向、新发展,对可借鉴的新模式、新方法做好定位和引导,引领“绿色网吧”建设。建立行业协会与连锁经营企业的合作机制,发挥连锁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各设区市、省管县每年底将推动“绿色网吧”建设工程实施进度、主要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报送省文化厅市场处。省文化厅将适时对各地开展“绿色网吧”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联系人:汤海洋

电话:02587798758

传真:02584699809

邮箱:84699678@163.com

 

 

 

江苏省文化厅

20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