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绿色网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网吧”建设工程的意见》(苏文市〔2016〕29号),省网吧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2017年度“绿色网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场所符合《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见附件1)的第二、三、四条。
(二)依据2014年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环境规范》国家标准,结合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协会)制订的上网服务场所服务环境分级评定标准,省网吧协会制订了《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见附件2)。参评场所自评分需达到90分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见附件3),内容需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扫描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四)店面外景照片(文件名“外景”);
(五)前台照片(文件名“前台”);
(六)上网区照片(文件名“上网区”);
(七)其他特色功能区照片(每区1张,文件名为该分区的名称);
(八)店面平面图(文件名“平面图”);
(九)场所基本情况(字数在5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括场所经营特色、宣传推广、配套服务、经济效益等方面,word格式)。
参评场所按要求提交以上电子文档,其中电子照片为JPG格式。
三、评定方式
“绿色网吧”评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经营单位自愿申报,经地方文化行政部门推荐,推荐数量不少于所在辖区上网服务场所总数的2%,其中不少于2家乡村上网服务场所示范点。省网吧协会采用审查材料、明查暗访、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出2017年度“绿色网吧”。
四、时间步骤
(一)申报审查阶段(5月31日前)
参评场所按照省网吧协会制订的评定办法和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工作要逐项内容进行,避免漏评或缺项。自评符合要求的,报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审查。5月31日前,各设区市、省管县文化行政部门将当地“绿色网吧”候选场所相关材料报省网吧协会。
(二)申报公示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网络平台设立2017年度“绿色网吧”评选专栏,向社会公布申报场所名单及基本情况。
(三)申报审核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参评场所进行审核,对已评定的2016年度“绿色网吧”进行复核。
(四)公示反馈阶段(11月10日前)
11月10日前,省网吧协会邀请业内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申报场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在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未收到异议的,颁发证书、标志,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符合全国上网服务场所服务环境分级评定标准的,可以同时申报,合格的将由全国协会颁发分级证书。
(二)考虑到行业发展、技术进步、更新换代等因素,省网吧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评分表进行修订。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5-84723021
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388号1865创意产业园C3栋3008座
邮编:210024
电子邮箱:icajp@qq.com
网络专栏网址:http://www.icajp.cn
附件:1.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定办法
2.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分表
3.申报表
江苏省网吧协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