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网吧”建设工程的意见》(苏文市〔2016〕29号),省网吧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绿色网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场所符合《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见附件1)的第二、三、四条。
(二)依据2014年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环境规范》国家标准,结合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协会)制订的上网服务场所服务环境分级评定标准,省网吧协会选取与行业发展、消费者关联度较高的指标制订了《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见附件2)。参评场所自评分需达到90分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见附件3),内容需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扫描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四)店面外景照片(文件名“外景”);
(五)前台照片(文件名“前台”);
(六)上网区照片(文件名“上网区”);
(七)其他特色功能区照片(每区1张,文件名为该分区的名称);
(八)店面平面图(文件名“平面图”);
(九)场所基本情况(字数在4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括场所经营特色、宣传推广、配套服务、经济效益等方面,word格式)。
参评场所按要求提交以上电子文档,其中电子照片为JPG格式。
三、评定方式
“绿色网吧”评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经营单位自愿申报,经地方文化行政部门推荐后,省网吧协会采用审查材料、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出“绿色网吧”。
四、时间步骤
(一)申报审查阶段(10月25日前)
参评场所按照省网吧协会制订的评定办法和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工作要逐项内容进行,避免漏评或缺项。自评符合要求的,报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审查。10月25日前,各设区市、省管县文化行政部门将当地“绿色网吧”候选场所相关材料报省网吧协会。
(二)网络投票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5日)
通过网络平台设立“绿色网吧”评选专栏,候选场所名单及基本情况全部网上公布,11月15日前,完成群众投票工作。
(三)公示反馈阶段(12月10日前)
12月10日前,省网吧协会邀请业内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投票选出的“绿色网吧”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在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未收到异议的,颁发证书、标志,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符合全国上网服务场所服务环境分级评定标准的,可以同时申报,合格的将由全国协会颁发分级证书。
(二)考虑到行业发展、技术进步、更新换代等因素,省网吧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评分表进行修订。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5-84723021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902室
邮编:210024
电子邮箱:icajp@qq.com
网络投票网址:http://www.icajp.cn
附件:1.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定办法
2.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分表
3.申报表
江苏省网吧协会
2016年9月22日
附件1
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定办法
(2016年第1版)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激发行业内在活力,提升行业形象,推动转型升级,不断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全国协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环境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范围内主体合法,证照齐全有效,实际经营满6个月以上,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安全事故的上网服务场所可自愿申请“绿色网吧”评定。
第三条 “绿色网吧”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
(二)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
(三)不经营非法游戏;
(四)建立并落实场内巡视和检查制度;
(五)实行实名上网登记制度,有效记录上网人员情况和上网有关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保存;
(六)营业场所入口等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
(七)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等必须的证照,证照登记事项与实际相符;
(八)在营业场所安装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包括监管软件和视频监控),符合技术标准并按要求在线运行;
(九)营业场所出入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电气设备经检测合格,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十)服从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自觉合法经营;
(十一)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不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迷信、暴力、色情、淫秽等影响社会秩序、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害信息;
(十三)不利用计算机进行赌博活动;
(十四)不利用场所设备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四条 “绿色网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因管理不善被新闻媒体曝光并查实而造成严重影响;
(二)由于管理不善或处置不当,发生凶杀、涉毒、特大抢劫、严重暴力性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场所内有重大安全隐患;
(四)有接纳未成年人或严重违反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等规定行为;
(五)其它特殊情况。
第五条 “绿色网吧”的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环境部分:
1.内部环境优美、温馨舒适;
2.根据相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建立规范的卫生检查制度并落实,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有必要的通风设备;
4.饮料、食品等销售区域卫生;
5.室内物品摆放整洁合理,无乱堆乱放现象,营业期间保持通道畅通;
6.场所规模、单机面积、宽带光纤接入等;
7.室温保持范围、营业面积绿化比例、座位装备舒适度、显示器尺寸和分辨率等。
(二)管理部分:
1.禁烟规定落实情况,场所内严格禁止吸烟;
2.设置禁止浏览迷信、淫秽、色情、暴力等不当网站和“妥善保管物品”提示语(任何方向都能看到);
3.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标志(任何方向都能看到);
4.制定、落实岗位职责,实行定人定岗管理;
5.公示12318等举报电话;
6.制定、张贴防火、灭火、疏散、逃生方案,并定期进行员工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7.提供的影视节目须获得合法授权;
8.建立从业人员名册和相关资料,从业人员应取得从业资格;
9.积极参加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协会组织的各项会议等活动。
(三)服务部分:
1.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主动劝阻不文明的消费者进入场所,倡导消费者文明上网,提供周到热情服务;
2.明码标价,服务台显著位置放置固定的服务价目表;
3.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或工作证;
4.顾客离场及时清理桌上垃圾;
5.安装按铃器等电子设备提醒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六条 申请“绿色网吧”,先按评分细则进行自评。符合要求的,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应材料,包括文字和图片资料。
第七条 自获得“绿色网吧”资质起,有效期两年。
第八条 省网吧协会对存在以下情节的“绿色网吧”,可做出撤销证书、标志的决定:
(一)受到文化行政部门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
(二)有接纳未成年人和严重违反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等规定行为的;
(三)申报材料与实际不符,足以影响评定结果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营业面积、经营业态或其他因素发生重大改变,足以影响评定结果的。
在有效期内被撤销“绿色网吧”的,两年内不得再申报。
第九条 “绿色网吧”评定后,由江苏省网吧协会颁发“绿色网吧”相关证书和标志。
第十条 省网吧协会将不定期组织具有特色的“绿色网吧”交流学习。
第十一条 “绿色网吧”由省文化厅和省网吧协会组织重点宣传、推介,优先参加省网吧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省网吧协会优先推荐其参加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具体由省网吧协会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绿色网吧”标志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并可在有关资料中标明。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分表
(2016年第1版)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自评分 |
1 |
文明服务,礼貌用语,诚信经营,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劝阻不文明,倡导文明; |
5 |
|
2 |
内部环境优雅,温馨舒适; |
5 |
|
3 |
明码标价,服务台的显著位置放置固定的服务价目表,方便顾客办理上机手续; |
5 |
|
4 |
销售柜台表面和货架表面保持无灰尘、杂物,商品摆放整齐、有序,出售的饮料和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
5 |
|
5 |
室内物品摆放合理,无乱堆乱放现象,营业期间保持通道畅通; |
5 |
|
6 |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合理引导消费者停放车辆; |
2 |
|
7 |
建立规范的卫生检查制度并落实,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有必要的换气系统(新风系统); |
5 |
|
8 |
“禁止浏览迷信、淫秽、色情、暴力等不当网站”、“请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物品”等提示语设置得当; |
2 |
|
9 |
建立从业人员名册和相关资料,具有取得省网吧协会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制定各岗位职责,实行定人定岗管理,落实并装订成册,员工应当熟悉本岗位职责; |
2 |
|
10 |
“12318”、“12315”、“110”等举报电话提醒标志设置得当; |
2 |
|
11 |
制定防火、灭火、疏散、逃生方案,悬挂场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安全演习并备案记录; |
5 |
|
12 |
提供的影视资源须获得合法授权; |
2 |
|
13 |
参加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协会组织的各项会议等; |
5 |
|
14 |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或工作证); |
5 |
|
15 |
顾客离场,能够在3分钟内清理桌上垃圾; |
5 |
|
16 |
顾客呼叫服务,能够在2分钟内响应处理; |
5 |
|
17 |
落实禁烟规定,实行全场禁烟; |
5 |
|
18 |
计算机台数(可供用户上网的数量)达50台以上; |
5 |
|
19 |
单机面积(指上网区域,不包括办公室、仓库等与顾客没有直接关联的面积)2.5平方米以上; |
5 |
|
20 |
营业面积绿化比例10%以上; |
5 |
|
21 |
座位装备舒适,人体接触面柔软; |
5 |
|
22 |
显示器均在27英寸以上、1920×1080像素以上; |
5 |
|
23 |
网络速度(上网计算机每秒下载量1.5M以上)。 |
5 |
|
合 计 |
100 |
|
说明:
1.满分100分,90分合格;
2.以上各项评分不计小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为零分;
3.评分依据包括查看现场、专业检测、工作台帐、员工询问、网民调查等;
4.评分项目存在疑义的,由评委会审定。
附件3
申 报 表
申请内容 |
江苏省“绿色网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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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上网服务场所服务环境分类评级(请在以下对应□内涂■) □A级 □B级 □C级 □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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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区域 |
江苏省 市 区(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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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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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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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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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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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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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店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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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地址 |
江苏省 市 区(县) 街道 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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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名 |
|
负责人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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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手机 |
|
负责人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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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
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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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计算机台数 |
|
营业面积 绿化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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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接入带宽 |
M |
接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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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 配置 |
共 台,其中27至31英寸 台、32英寸及以上 台;超高清(分辨率超过1920×1080)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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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计算机主机配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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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型号 |
显卡型号 |
内存(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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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1共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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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2共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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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3共 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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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置4共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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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5共 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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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6共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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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单位承诺 |
我单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已实际经营6个月以上;2、过去1年内未被文化行政部门处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事故;无严重影响商业信誉的不良记录。 (参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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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级文化行政部门意见 |
(盖 章)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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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意见 |
(盖 章)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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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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