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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座谈会暨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一年来,大部分省区市制定出台了本地区的实施文件和指导性目录,积极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文化厅局推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和交流工作经验,6月13日,文化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座谈会暨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会议回顾总结全国文化系统一年来工作进展成效、交流分享成绩经验,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今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志今指出,一年来,各地积极推进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构建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服务产品供给、强化监管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经过近年实践,各地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全国文化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认识,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购买服务工作,积极拓展购买服务资金来源渠道,丰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方式,建立科学完善的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杨志今对下一阶段进一步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出六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常态化管理;加强沟通与协调;强化对市县的指导;加强新闻宣传和报道;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务求使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变化,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质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部财务司司长赵雯主持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处长,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司局、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江苏等8个省市的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构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等议题展开广泛交流和分组讨论。(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