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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网吧连锁化管理的意见

(苏文规〔20132)

 

各市、县文广新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网吧连锁向纵深发展,引导网吧行业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通过连锁化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现就进一步推进网吧连锁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推进网吧连锁化工作

各级文化部门要支持和鼓励连锁企业在前期已经完成连锁加盟签约、《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基础上,运用市场化手段,整合资源,创新管理方式,开拓新业务,推动连锁向纵深发展。

1.鼓励创新网吧新业态。支持连锁企业在商业区改造和设立环境有特色、服务有个性的综合性休闲网吧、主题网吧,在城市居民小区设立社区信息服务站、网购中转站式的袖珍型网吧。为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各级文化行政审批部门要开辟新型门店的设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申请设立新型门店,连锁企业要向设立地文化部门提交建店详细方案。对于连锁企业全资设立的新型门店可不受当地规划指标、规划区域限制,指标从全省机动指标中调剂。新型门店开业后由属地文化部门根据设立前提交的建店方案组织现场审定,与建店方案一致的,给予确认意见,作为同意该企业申请下一个新型门店设立的依据。每个企业在全省设立新型门店,实行“审定合格一家,再发展一家”。

2.鼓励连锁企业整合门店资源,开展统一集采、网维、游戏运营、内容点播等业务。各地文化部门要站在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省的高度,支持和鼓励连锁企业进行全省性的、规模最大化的资源整合工作,提高连锁企业的话语权、市场议价权,为转变网吧盈利模式提供支撑。支持和鼓励连锁企业充分利用集中采购优势,为门店提供质优价廉的软、硬件产品。利用统一的网维平台,发掘和拓展终端利润空间,创新连锁门店增值服务项目运营及盈利模式。积极推动连锁企业和电信运营商宽带优惠落地工作,鼓励网吧连锁企业与电信运营商开展项目合作。各级文化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防止将整合的全省连锁资源进行区域切割,影响全省连锁化推进进程和效果。

二、加强对连锁企业的考核和管理

在我省连锁经营优势逐步显现,连锁化管理初具基础的情况下,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对连锁企业的考核和管理,畅通退出、淘汰机制,以考核促管理,实现国家文化部提出的“向体制机制要秩序”的目标。

1.加强连锁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专项资质管理。严格网吧连锁企业年度审核、评级及退出机制。根据《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加强网吧连锁经营管理的规定》(苏文规【20091号),“网吧连锁企业变更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公司股东、股东持股比例等重大事项的,应当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为规范连锁企业管理,对违反规定未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前申报企业重大变更事项,擅自以融资、扩股等名义,甚至编造虚假材料,变相倒卖网吧连锁资质等行为的违规企业,停止其全省连锁业务及增值服务运营合作,直至取消连锁企业专项经营资质,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担任连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

2.加强对连锁企业总部及各地办事处的管理。各地文化部门在网吧市场管理工作中要发挥连锁化管理优势,加强对各连锁企业在本地办事处的管理,明确连锁企业对旗下门店的管理责任。对连锁企业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半年、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连锁企业,要限制其在本地发展,直至停止其本地业务。同时,考核结果将记入省文化厅对连锁企业总部的考评和年审。对于一个年度内,在3个以上省辖市考核不合格的连锁企业,省文化厅将限制或停止其全省的业务发展,直至撤销连锁资质。

3.严格监督连锁企业收费和服务行为。加强对连锁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连锁企业利用行政许可进行搭车收费、强行推销高价产品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连锁企业应加强对门店的服务和管理,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双方约定后收取,并将相关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加强行业监督,在省网吧协会设立行业监督电话及网络投诉平台,接受全省网吧门店对连锁企业的投诉。

4.支持鼓励连锁企业强化行业自律。连锁企业要组织对体系内门店的管理考核,规范网吧门店的进入和退出连锁工作。对连锁企业及各地办事处加盟改造单体门店行为进行规范,建立管理系统和台帐。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连锁企业须规范单体门店的加盟和直营改造工作。对经营管理混乱、违规频繁、无法保证后期进行连锁化和规范化管理的单体门店,不得引入连锁体系。对于已经进入连锁体系的门店,各连锁企业必须加强服务和管理,建立企业统一远程管理系统和企业门店考核制度,加强巡店、指导、服务和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门店,连锁企业可以按照约定,解除连锁加盟并报当地文化部门备案。对于解除连锁加盟协议的门店,从解约之日起,如半年内未受到文化部门行政处罚的,该门店可以申请重新进入原连锁体系。为保障连锁化管理有序开展,连锁企业不得吸纳已与其他连锁企业取消连锁协议的门店进入自身连锁体系。各连锁企业不得为非连锁体系内的门店提供网吧宽带优惠、集采优惠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增强安全意识,开展相关工作试点

网吧安全经营是我省网吧连锁推进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做好网吧市场管理的首要任务。针对我省部分门店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经营人不一致,安全管理责任无法落实,门店擅自变更经营项目、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我省将开展门店法定代表人变更及门店年度核查工作试点,确保连锁化推进和网吧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1.开展连锁网吧门店法定代表人变更试点。为更好地明确门店的管理责任,促进连锁企业规范管理,在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9号, “网吧经营单位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的,应先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按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标准和条件重新受理申请”)规定基础上,对我省连锁网吧门店开展法定代表人变更试点工作。连锁加盟店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经营人不一致的,在加盟店“四统一”达标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具体办理要求见附件1

省文化厅将与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部门共同开展连锁企业连锁服务达标认证工作,具体达标认证细则由省文化厅另行制定。对通过连锁服务认证的连锁企业,开展直营门店法定代表人变更试点工作。在连锁企业至少保留连锁体系内直营门店总量20%15家以上(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符合连锁“六统一”要求的门店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根据需要,对旗下部分管理规范、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直营门店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

2.开展网吧门店年度核查工作试点。近期,在市场巡查中发现部分网吧经营中存在擅自扩大机器台数、更改经营布局、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少数网吧门店甚至不办理任何相关变更审核手续异地经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1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从2013年度开始,按年度在全省范围开展对网吧门店的集中核查工作,重点对网吧经营场所的布局、从业人员资质、计算机数量、技术经营管理软件运行等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符合要求的,年度核查合格,由发证机关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加盖年度核查合格章。核查事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其整改。为提高年度核查工作效率,已经进入连锁体系内的门店年度核查,由连锁企业统一进行相关年度核查书面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各连锁企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做好年度核查的服务工作,不得收取费用。对于连锁批量申报的年度核查材料,当地文化部门要从简从快办理相关核查手续。具体年度核查细则见附件2

本《意见》自2013101日起执行。

 

 

 

江苏省文化厅

2013820